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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NN:國家頂級域名不是財產

 

ICANN近日向美國聯邦法院表示,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ccTLD) 不是一種「財產」,因此對於一群恐怖主義受害者,在法律訴訟中將伊朗、敘利亞及北韓的國家頂級域名視為財產而提出扣押的要求,無法允諾。
ICANN總顧問約翰‧傑佛瑞表示,儘管對原告受到的苦難表示同情,為確保聯邦法院充分理解域名系統(DNS)運作方式,針對扣押國家頂級網域名的要求,向法院提出宣告無效動議,因為ICANN在域名系統中扮演的角色,與訴訟涉及的國家財產完全無關。
傑佛瑞進一步解釋,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不屬於任何人,不屬於ICANN,也無法為任何人所擁有,因此無法被當成財產來扣押。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是ICANN負責維護的一項網際網路服務。
根據英國BBC的新聞報導,訴訟中的原告是1997年在耶路撒冷發生的一場自殺炸彈事件中,四名美國傷者的家人,哈瑪斯自稱為該事件負責。原告因為伊朗支持哈瑪斯而提出訴訟,替傷者索取賠償。

2003年,伊朗政府並未出面辯護,原告因而贏得訴訟,法院判決賠償金一千零九十萬美元,自此原告試圖取得位於美國境內的伊朗資產,以獲得賠償。但過去十年來,並未有重大斬獲。向法院申請扣押國家頂級域名,是原告伊朗資產名單上的最後一項,但並不清楚為何加上敘利亞及北韓的國家頂級域名。

在ICANN提交給聯邦法院的文件中,詳述為什麼國家頂級域名不是財產,也無法為人所擁有的論點。ICANN將國家頂級域名比喻為郵遞區號,可指涉所有包含在該區的地址,讓民眾知道該地址位於何處。域名由兩個字母組成,是一組用以代表某一國家的密碼,本身非實體,也隨著次級域名的註冊或撤除而消長。

再者,域名並非經過買賣而來,也不是域名所代表國家的財產,因為財產的基本定義,是擁有者具有法定權力排除他人使用該項財產。國家頂級域名乃開放給所有註冊在該國家頂級域名下的網站登記人、及拜訪那些網站的人使用。此訴訟案件的原告,無法認定被告有法定權力排除他人使用國家頂級域名。

欲知ICANN提交聯邦法院文件的細項,可至以下網站閱讀: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ress-material/release-2014-07-30-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