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於網際網路環境快速的變遷,原TWNIC xDSL及Cable IP位址分配原則,各TWNIC
IP代理發放單位在執行上均感有修改之必要性,因此在TWNIC第一屆「IP位址政策暨資源管理會議」中,提出關於此原則的討論,深受各與會者熱烈迴響,並於IP代理發放單位會議及第二屆「IP位址政策暨資源管理會議」提出關於此分配原則修正草案,並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九日「IP位址及網路協定委員會」通過此原則,並於公告後的一個月(本年度9月23日)起開始實施。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xDSL及Cable IP位址分配原則」如下:
- 依主機(host)數量配發IP位址,以一台主機配發一個IP位址為原則,並優先以動態IP位址發放以節省網路資源,惟有固定IP
位址需求者,得配發固定IP位址。
- IP代理發放單位核發IP位址數量超過xDSL/Cable之Assignment
Window時,需提供Second Opinion Request Form送至TWNIC審核,於通過後方可核發。
本分配原則公告網址如下:
http://www.twnic.net.tw/ip/ip_g_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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