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 路 專 欄 》
IPv6位址配發新制目標秉持著公平公正原則,積極有效地管理避免位址囤積。
 

 推動新一代網路協定IPv6「我國IPv6建置發展計畫」已列「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之旗艦計畫,此計畫將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同建置發展IPv6相關環境與技術,並支援IPv4與IPv6轉換機制之研究推廣,加強人才培育,共同推動我國IPv6網路建設,IPv6勢將成為下一代網路協定明日之星。

 為因應IPv6之推廣,IPv6商用位址已於2000年開放申請,台灣地區IPv6位址申請程序是向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提出申請,經由審核通過後,再由主管亞太地區網路位址註冊發放的亞太網路資訊中心(APNIC)核備,就可以取得一組prefix為/32的IPv6網段,第一次取得的IPv6網段其中可發放單位數量,以IPv4的計算方法相當於一個Class B,即65536個prefix為/48的end site網段。

 IPv4與IPv6分派(assign)IP計算方式不同,IPv4是以可分派的位址數量計算,而IPv6是以可分派的end site數量計算,在發放政策中明訂分派end site為一組prefix/48的IPv6網段。

 當ISP分派IPv6 IP給end site,需要更多分派需求時,ISP現有網段不敷分派時,可再向TWNIC提出申請另一個prefix /32或更大之網段,但須提出未來兩年IPv6使用計劃書,並備齊現有網路基礎建設文件及參考使用者數量,最重要的是HD(Host Density)-Ratio分派率須大於0.8。

 HD-Ratio為ISP網段分派率,後續IPv6的配發(Allocate)與否,由先前配發網段以HD-Ratio=0.8計算,依演算公式Threshold(門檻)=, 2 ((48-32)*0.8)= 7132,而可決定是否可配發(Allocate)第二網段。例如:某ISP取得IPv6 /32網段後,其可分派65536個/48網段給end site,所以此ISP欲再取得另一/32網段時,其最少須分派7132個/48至end site,才會達到HD-Ratio=0.8,符合新配發政策的要求。

 於IPv6實驗期間所配發之/35網段,則於2002年07月01日起立即可延展為/32,此3bits早於先前配發(Allocate)時即予以保留,與現行網址政策沒有抵觸,因此計算配發門檻Threshold時,仍以分派7132個/48及HD-Ratio=0.8為標準,來決定下次是否配發另一組/32或更大之網段,原則上將會與前次配發網段連續,但並不保證一定連續。

 IPv6位址配發新制目標秉持著公平公正原則,盡可能聚集(aggregation)Routing資訊避免分割,減少小網段增加,亦減少申請的Overhead,積極有效地管理避免位址囤積,這將使IPv6位址應用邁向新紀元。

(本文作者陳式偉為TWNIC資深工程師,另本文曾刊載於資訊傳真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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