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NIC 新 訊》
為使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在執行面上運作更加順暢,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研擬小組於七月十八日第十九次會議提出修訂「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實施要點」第十七條第二項之條文,本修訂條文亦於七月二十三日提交第十九次網域名稱委員會議通過修訂。
 
 「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實施要點」原條文第十七條爭議處理程序之終止第二項:「雙方當事人於專家小組作出決定前達成和解時,專家小組應終止處理程序。」修訂為:「雙方當事人於專家小組作出決定前達成和解者,於通知爭議處理機構時,爭議處理程序終止之。」
(TWNIC 網域名稱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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